沧州航空职业学院2025-2026(1)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通知
各教学单位、全体师生:
为保障期末考试公平公正有序开展,强化教学质量监控与诚信教育,依据《沧州航空职业学院考试规范》,现将 2025-2026(1)学期期末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 年 1 月 12 日至 14 日(具体场次以教务处统一发布的考试安排为准)。
二、核心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专项工作
1. 组织班级诚信考试主题班会,重点强调:学生需从前门开始按学号“一条龙”顺序就座,不得擅自调换;手机等通讯工具须关闭并集中存放,严禁带入座位;明确违纪作弊 处理标准,强化诚信应考意识。
2. 召开考试工作专题教研会,组织监考教师全员参会,重点培训监控规则要点、试卷收发流程等核心内容,确保监考规范履职。
(二)学生诚信应考规范
1. 凭学生证入场,证件放置桌左上角备查,未带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2. 提前 10 分钟入场,按学号顺序就座;开考 30 分钟后不得入场(按旷考处理),开考 60 分钟后经允许方可交卷。
3. 严禁携带书籍、资料等违禁物品,独立完成答卷,杜绝偷看、传递答案、替考等违规行为,违者按规范严肃处理并记入档案。
(三)教师履职要求
1. 监考教师提前 15 分钟到考务办(思 A107)领取试卷,核对无误后迅速前往考场;提前 10 分钟清场,考前 5 分钟发卷,开考铃声响后允许考生作答。
2. 严格核查考生证件与就座情况,全程规范监考,关闭通讯工具,不得擅离考场或从事与监考无关事宜。
3. 考试结束后,按学号顺序收卷,认真清点试卷份数,准确填写考场记录单,与试卷一并交回考务办。4. 阅卷教师严格遵循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红笔正向打分,合分准确,更正需签名,发现雷同卷及时上报。详细规 则见附件1。
三、关于课程成绩记载与系统录入
1.按行政班级记载课程过程考核成绩及总评成绩。包括考勤、讨论、练习、实验实训、作业、测验(考试课 2 次, 考查课 3 次,每次权重 10%)、期末考试(考试课,权重 20%-40%)等。集中实践课按百分制记载各过程考核项目,按 五级制记载核定总成绩。优秀(90 以上)、良好(80-89)、 中等(70-79)、及格(60-69)、不及格(60 以下)。
2.课程成绩须经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并加盖 教学单位印章,于 2026 年 1 月 26 日前将记分册纸质版和电 子版报教务处。
3.2026 年 1 月 26 前录入正方系统,只录入课程或集中实践的总成绩即可。 请各教学单位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全体师生自觉遵守考试规范,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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