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立项教研、科研及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年度 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项目负责人:
为强化项目过程管理,提升研究与培育质量,扎实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与科研创新,现就 2024 年 10 月立项的教研、科研及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2024 年 10 月学院立项的各类项目,含 18 项教研项目、4项科研项目、6 项教学成果培育项目。
二、检查验收类型及要求
(一)结题验收
已完成项目研究任务、达到立项预期目标及验收条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按要求申请结题验收,系统梳理研究成果,如实填报结题材料,确保内容真实、数据准确、佐证完备。
(二)年度总结
未完成研究培育任务、暂未达到验收条件的项目,需开展年度总结,重点梳理年度执行情况、阶段性成果、存在问题及后续推进计划,明确下阶段工作重点,保障项目有序推进。
三、材料报送要求
1. 结题验收项目需提交《项目结题报告书》《研究成果总结》及相关佐证材料(论文、专利、实践成效证明等);年度总结项目需提交《项目年度总结报告》。
2. 材料均需报送纸质版一式2份(签字盖章完整)及电子版,电子版按“项目类型+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命名。
3. 各项目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汇总后,于12月底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不接收个人单独报送。
四、工作要求
1. 项目负责人需高度重视,严格对照立项任务书开展自查,精准填报相关材料,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报送。
2. 各教学单位需强化审核把关,督促项目有序推进,做好材料汇总报送工作,切实落实项目管理责任。3. 检查验收结果将作为项目经费核销、后续项目申报的重要依据,对未按时报送材料或材料不合格的项目,将限期整改 ,整改不到位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教务处 于恒 联系电话:15613809106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