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我是党员 我做先锋” 亮旗践诺活动动员大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学校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全体党员在学校教育教学、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各项事业中勇挑重担、担当作为,我校党委在全校组织开展“我是党员 我做先锋” 亮旗践诺活动,9月24日下午,在崇德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了活动动员大会。

校党委书记、河北省人民政府督导专员赵振岗出席大会并讲话,常务副校长田树仁,党委副书记翟福顺,副校长张中海,校长助理、教务处处长郑春禄出席,各党总支书记、党总支委员和党支部书记参加,政府督导办专员办公室主任、党委组织部部长张凯主持大会。
赵振岗指出,开展“我是党员,我做先锋”亮旗践诺活动,就是要进一步强化党员的身份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广大党员在工作中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初心使命,为学校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就切实开展好“我是党员 我做先锋” 亮旗践诺活动赵振岗提出四点意见。

一要亮身份,增强党员意识。党员亮身份,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担当。每一位党员都要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要通过佩戴党徽、设立党员示范岗、公开党员承诺等方式,把党员身份亮出来,把党员形象树起来。亮身份,不是为了做样子、搞形式,而是要时刻提醒自己,接受群众监督,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要作承诺,践行初心使命。承诺是一种责任,践诺是一种担当。全校党员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师生需求,作出公开承诺。承诺内容要具体实在,具有可操作性和可监督性,既要体现党员的先进性,又要符合工作实际和自身能力。要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服务师生、围绕作风建设,在教育教学、解决师生困难、解决作风问题上做承诺。承诺作出后,要认真践诺,说到做到,以实际行动兑现承诺,让师生看到党员的行动和变化。
三要当先锋,发挥模范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党的先进性的具体体现。在学校事业发展的征程中,广大党员要勇当先锋,敢打头阵,在困难和挑战面前挺身而出,以实际行动诠释共产党员的责任与担当。要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当先锋,要在科研工作中当先锋,要在服务师生中当先锋,要在维护学校稳定中当先锋。
四要树形象,展现党员风采。党员的形象,不仅关系到个人的声誉,更关系到党的形象和威望。广大党员要以亮旗践诺活动为契机,努力树立良好形象,展现新时代党员的风采。要树立政治坚定、树立业务精湛的、服务师生、清正廉洁的形象,始终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不断加强学习,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主动为师生服务,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做到廉洁奉公、清正廉洁。

赵振岗最后向全校党员提出希望:“我是党员,我做先锋”亮旗践诺活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希望全体党员积极行动起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身心投入到活动中来,自觉把党徽戴起来,把牌子竖起来。每名党员要从今天开始,从自身做起,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为推动学校事业规范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