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5
2026
各教学单位: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沧州航空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的工作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转专业一般在同一录取批次各专业间进行,并且只能在录取当年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内各专业之间进行。单招和对口类,只能在同类招生专业内进行。 二、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一年级第一学期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处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学生确有特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 2.学生由于某种疾病或者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适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3.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者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4.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 5.退伍复学的学生。 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有转专业资格 1.招生时已有明确规...
03-04
2026
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人才培养要求,规范 2023 级学生岗位实习管理,保障实习质量,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时间:2025年12月1日正式启动,2026年5月31日结束,时长6个月,各专业按人才培养方案积极探索实习,确保实效。 二、严格依规执行:需严格遵照学校《学生岗位实习管理办法》《实习单位遴选管理办法》《实习指导教师工作规范》《学生岗位实习成绩考核办法》《岗位实习应急预案》等系 列文件,实习岗位须与专业对口,严禁安排高风险及娱乐场所实习,杜绝中介参与。 三、细化实习方案:各教学单位须制定专业实习方案(参照模板),明确目标、任务及考核标准,11月25日前将各专业方案、实习单位考察报告及《学生岗位实习登记表》报教务处备案,并上传实习管理平台;自主选择实习单位的须填写自主岗位实习申请表(统一表格模版)。所有学生须提交校企生三方协议(统一发纸质),经审批后方可实习。 四、强化指导管理:实行双导师制,使用超星实习管理平台,校内辅导员每日跟进学生情况(每日签到、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