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26-2027(1)学期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

发布于: 2026-06-22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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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全体教师:

为确保 2026-2027(1)学期教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落实教育部教职成2026年1号文件精神,规范教学各环节管理,提升教学质量与育人实效,结合学院人才培养工作实际,现将本学期教学任务相关安排通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任务书与教学历

各课程教学任务书是按照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教学周数录入,包括理论课程、理实一体化课程及集中实践环节等教学任务。本学期教学历设定的总周数较人才培养方案中学期总周数增加2周,全体教师需依据教学历安排,提前做好全学期教学规划,认真开展备课工作,确保教学内容连贯完整、教学进度科学合理。

二、授课计划制定要求

1.授课计划须采用学校统一新模版编制,所有课程(含集中实践环节方案)授课计划须在开学前两周内提交至所在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处,由教学单位统一归档备案。

2.整学期开设的课程,其教学周数按教学历实际周数执行,授课计划需完整覆盖教学历全周期,其中最后两周以复习、测验、答疑等弹性形式安排,不要安排核心教学内容;开设半学期的课程,在任务书的周数基础上增加 1 周弹性时间用于复习与考核安排。

3.教学历最后三周不要安排集中实践环节。

4.授课计划按课程自然授课顺序编排,清晰列明各周教学内容、地点、手段等核心要素,做到逻辑清晰、可操作性强。

三、教学设计及教学载体准备

1.教学设计须使用学校新模版编写,全体教师需在开学 前两周内将前8周的教案提交至所在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处,后续教案按教学进度提前备好,确保教学顺利开展。

2.各课程组须在7月14日前完成课程教学标准(含集中实践环节教学标准)的修订与完善工作,并完成在线课程基本框架搭建,为线上线下融合教学提供支撑。

3.教师需深入研读教材与教学标准,立足真实学情开展 教学设计,精准把握课程教学目标与思政教育要素,科学分 析教学重点与难点,制定合理的教学策略与教学过程,确保教学活动贴合学生认知规律与职业发展需求。

四、课表执行和期初教学检查

本学期正式课表以开学前 2 天学校发布的最终版本为准,严禁教师私自调课、代课或变更授课时间、地点。若因特殊情况需调整课表,须按学院相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本学期教学任务安排,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本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教学规范。全体教师需按时完成各项教学准备工作,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启动、高质量推进。开学前两周进行期初教学检查,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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