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2026
各教学单位、全体教师: 为确保 2025-2026(2)学期教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教学各环节管理,提升教学质量 与育人实效,结合学院人才培养工作实际,现将本学期教学任务相关安排通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任务书与教学历 各课程教学任务书是按照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教学周数录入,包括理论课程、理实一体化课程及集中实践环节等教学任务。本学期教学历设定的总周数较人才培养方案中学期总周数增加 2 周,全体教师需依据教学历安排,提前做好全学期教学规划,认真开展备课工作,确保教学内容连贯完整、教学进度科学合理。 二、授课计划制定要求 1.授课计划须采用学校统一新模版编制,所有课程(含集中实践环节方案)授课计划须在开学前两周内提交至所在 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处,由教学单位统一归档备案。 2.整学期开设的课程,其教学周数按教学历实际周数执行(较任务书中周数多 2 周),授课计划需完整覆盖教学历全周期,其中最后两周(18-19)以复习、测验、答疑等弹性形式安排,不要安排核心教学...
03-04
2026
各教学单位、全体任课教师: 为规范期末教学管理,闭环管控教学质量,确保本学期教学工作有序收尾,现将期末教学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校任课教师(专任、兼课、外聘)及各教学单位教学管理工作。 二、检查内容 1. 课程质量评价:含课堂教学质量(学生、督导组、同行评价)、教学环节(工作态度、文档质量、教学业绩)评 价及总分核算、教学事故减分落实。 2. 教学材料提交:任课教师提交通用材料(授课计划、教学设计、课件等)、试卷相关材料;集中实践课指导教师提交专项材料;任课教师完成期末教学在线报表填写。 三、关键时间节点 1. 1月10日前:任课教师交授课计划、教学设计及课件至教学单位教秘。 2. 1月3日起:任课教师分批录入成绩(考查课、集中实践课先行,考试课1月12日起)。 3. 1月14日前:集中实践课指导教师提交学生实践材料及登记表至教秘。 4. 1月17日前:教秘打包报送授课计划等材料至教学科滕俊鹏老师。 5. 1月20日前:各教学单位提交教师课程...
03-25
2025
5月13日下午,我校在崇德楼B204举行教学能力与质量保障分析研讨会,教务处处长郑春禄、教学督导组组长宋庆功、航空工程学院院长张旗、航空管理学院院长章连标、化工食药学院院长张少峰、智能制造学院院长李志刚出席会议,全体在校教师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