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生档案整理及转递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全体 2026 届毕业生:
为严格落实毕业生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规范档案整理、审核、转递全流程工作,保障 2026 届毕业生(6月25日正式毕业)档案完整、安全、及时送达,切实维护毕业生合法权益,现就本届毕业生档案管理及转递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总体要求
毕业生档案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思想、奖惩、就业等情况的真实记录,是升学、就业、政审、人事关系办理的核心依据,严禁个人私自拆封、涂改、抽取、增添档案材料,所有档案材料需经学院审核、学校终审后统一密封,全体毕业生及各学院工作人员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二、档案袋内必备材料清单
档案袋内需完整装入以下材料,缺一不可:
1. 高中及前置学历材料:高中 / 中职毕业生登记表、学籍表、入团志愿书及相关团籍材料、高考 / 单招录取报名表、体检表等。
2. 大学阶段核心学籍材料:学籍卡、三年完整学业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毕业生登记表(本人填写、学院审核盖章)。
3. 党团及政治面貌材料:入团志愿书、团籍转接材料;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党员相关政审材料、入党志愿书、考察登记表(如有)。
4. 奖惩及身份材料:在校期间校级及以上奖励证书复印件(加盖学院公章)、奖学金审批表;违纪处分及解除处分材料(如有);毕业生体检表、身份证复印件。
5. 就业及升学相关材料:就业报到证存根(蓝联)、就业协议书/ 劳动合同复印件(已就业学生)、升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专升本学生,加盖学院公章);灵活就业、未就业学生相关备案表。
6. 其他补充材料:学籍异动材料(休学、复学、转学等,如有)、应征入伍批准书 / 退役证明(入伍毕业生)、档案转递通知单。
三、档案转递工作流程
(一)材料收集与个人自查
毕业生对照材料清单,自行整理个人前置学历材料、奖惩证明等,于规定时间内提交至班级辅导员,逐一核对材料完整性,缺失材料及时补办。
(二)学院初审与整理装订
各学院辅导员、学籍干事负责收集毕业生材料,对照清单逐一初审,查漏补缺,指导学生完善不合格材料;完成材料分类排序、规范装订,统一使用学校印制的毕业生档案袋,准确填写封面姓名、学号、专业、联系方式、档案转递地址等信息,学院审核盖章后,报送学校教务处。
(三)学校终审与密封封装
学生处联合教务处、招生办对档案进行终审,核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不合格档案退回学院重新整理,合格档案统一加盖学校档案专用章,完成密封,严禁任何个人接触密封后档案。
(四)档案统一转递
档案通过邮政 EMS 档案专用渠道、机要通信统一转递,严禁毕业生个人自带、邮寄或转交档案。已就业学生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人事部门或单位委托的人才市场;未就业、灵活就业学生档案转递至生源地人社局 / 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专升本学生档案统一转递至录取本科院校。
(五)档案查询与问题处理
毕业生可通过学校就业信息网、学生处公众号查询档案转递进度,档案签收后及时与接收单位确认,若出现错投、遗失、未签收等问题,第一时间联系学院辅导员或学校学生处协调处理。
四、2026 届关键时间节点
1. 毕业生材料提交截止:2026 年 5 月 20 日,毕业生需将所有个人档案材料提交至学院,逾期不再受理补交,后果自负。
2. 学院初审整理截止:2026 年 5 月 30 日,各学院完成档案初审、装订、信息填写,报送至学校教务处。
3. 学校终审密封:2026 年 6 月 1 日- 6 月 15 日,完成所有档案终审、密封、盖章工作。
4. 档案集中转递:2026 年 6 月 20 日- 6 月 30 日,结合毕业生离校、报到证发放情况,分批完成全部档案转递。
5. 档案签收反馈:2026 年 7 月 1 日- 7 月 31 日,毕业生自行查询档案签收状态,有问题及时反馈。
6. 正式毕业时间:2026 年 6 月 25 日,档案转递工作与毕业离校工作同步推进。
五、重要注意事项
1. 毕业生务必准确、真实填写档案转递地址、接收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因信息错误导致档案错投、遗失,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2. 未办理离校手续、欠费、未完成学业考核的毕业生,档案暂不转递,待手续办结后再行安排。
3. 档案留校政策:本届毕业生档案不保留在校,毕业离校后一律按规定转递至对应接收单位,请勿申请留校存档。
4. 各学院需安排专人负责档案工作,明确责任,确保档案整理规范、转递及时,杜绝材料缺失、档案漏寄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