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级学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全体2023级毕业生: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相关条款要求,结合我校《学籍管理规定》及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规范2023级学生毕业资格审核、学历证书核发与学历电子注册工作,保障毕业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学校定于2026年6月下旬统一发放毕业证书。现将毕业审核条件、工作流程、材料报送及相关要求
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沧州航空职业学院2023级全日制高职专科在籍应届学生
二、审核政策依据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发放毕业证书;未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结业、暂缓毕业相关规定处理。
三、准予毕业核心条件
1.学籍状态合规
具有我校正式全日制学籍,在三年标准修业年限内,无退学、开除学籍、学籍注销、长期休学等异常学籍状态;个人身份信息与教务系统、学信网信息完全一致、无误。
2.学业学分达标
修读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理论课程、必修环节、选修环节;所有课程考核成绩合格,各项学分、总学分均达到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标准,无缺考、无效成绩、挂科未整改情况。
3.岗位实习环节合格
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完成岗位实习,实习工作于5月底全部结束,实习时长、实习过程符合学校管理规定,实习材料完整规范、手续齐全,实习综合考核评定合格。
4.毕业综合实践合格
完成毕业综合实践(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按要求完成撰写、修改、定稿、答辩等环节,答辩成绩合格,全套归档资料齐全完备。
5.思想品德与纪律处分达标
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在校期间所受纪律处分已按规定程序按期解除,无未解除的留校察看及以上纪律处分;综合素质、第二课堂相关培养要求全部完成。
6.费用及校内手续结清
学费、住宿费等应缴费用全部结清,无欠费;完成图书馆图书归还、欠费清缴、宿舍退宿验收、校园卡结算、教学实训公物归还等校内手续。
7. 毕业身份复核合格
开展录取资格、身份复核工作,逐一对学信网“待复核”名单学生的录取资格和身份开展资料搜集,组建复核档案并备案。
四、工作时间安排(2026年)
1.5 月15日—5月22日:学生个人自查、问题整改、材料整理填报
2.5 月31日前:全体毕业生完成岗位实习,提交完整实习材料
3.5 月23日—5月30日:班级辅导员初审、问题学生约谈整改、学生档案装封扣章
4.5 月31日—6月7日:各二级学院教学、学工双线复核、签字上报
5.6 月8日—6月15日: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等校级联合终审
6.6 月16日—6月20日:全校拟毕业/结业/暂缓毕业名单公示、异议复核
7.6 月21日—6月下旬: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证书印制归档、集中核发证书
五、分级审核流程
(一)学生自查整改阶段
1.登录教务系统核对学籍信息、课程成绩、学分完成情况,信息错误、成绩异常及时报备更正;
2.课程不合格学生按时参加课程补考,补考仍不合格须按规定重修,按期取得合格成绩;
3.按期完成岗位实习,5月底前完善并提交全套实习资料,缺项材料限期补齐并加盖公章;
4.完成毕业综合实践定稿、答辩,整理齐全归档材料;
5.结清全部在校费用,办理图书馆、宿舍、实训物资归还等前置离校手续;
6.规范填写毕业审核表格,亲笔签字确认,按时上交班级辅导员。
7.登录学信网核实学籍信息、学历照片是否有误。
(二)班级辅导员初审阶段
1.逐人对照学籍、成绩学分、岗位实习、毕业实践、处分记录、缴费情况、材料完整性逐项核查;
2.重点核查岗位实习完成情况、实习材料齐全度,建立正常毕业、待整改、拟结业、暂缓毕业四类学生台账;
3.填写班级审核汇总表,班级内部公示初审结果,受理学生异议并复核修正;
4.初审材料签字后报送所属二级学院。
(三)二级学院复核阶段
1.教学办公室:复核课程成绩、学分达标、岗位实习、毕业综合实践材料及成绩;
2.学工办公室:复核思想品德鉴定、纪律处分解除、综合素质完成情况;
3.二级学院院长审核签字,形成本院审核汇总材料,报送学校教务处;
4.二级学院内部公示拟毕业名单,接受师生监督。
(四)学校校级终审阶段
1.教务处:终审学籍资格、学业学分、岗位实习、毕业综合实践等教学核心条件;
2.学生处:终审德育表现、纪律处分及综合素质认定;
3.财务处、后勤处、图书馆:联合核查费用清缴、校内各项手续办结情况;
4.汇总全部审核结果,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正式毕业、 结业、暂缓毕业名单,装订学生档案并密封扣章。
(五)公示与证书核发阶段
1.全校统一公示审核结果,公示期内受理异议申诉并完成纠错整改;
2.学生按要求办理完整离校手续,经各部门逐一审核盖章;
3.6 月下旬完成证书印制,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完整离校手续单,集中领取毕业证书、结业证书。
六、毕业、结业、暂缓毕业认定规则
1.正常毕业
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全部教学内容,成绩、学分、岗位实习、毕业实践、德育表现、费用手续全部达标,准予毕业,颁发全日制高职毕业证书。
2.结业处理
达到标准学制学习年限,但未达到毕业要求(课程成绩不合格、学分未达标、岗位实习考核不合格、毕业综合实践未通过等),予以结业,颁发结业证书。
3.结业生可在毕业后规定年限内,返校完成补考、重修、补岗位实习、补答辩等整改环节,全部合格后可申请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证书核发当日为准。
4.暂缓毕业/不予毕业
学籍异常未办结、留校察看处分未解除、长期恶意欠费、拒不完成整改、严重违纪被开除学籍等情形,作暂缓毕业或不予毕业处理,暂不核发学历证书,整改合格后重新提请审核。
七、需提交材料清单
1.《沧州航空职业学院2023级毕业生资格审查单》(一式两份)
2.《毕业生登记表》(按档案管理要求规范填写)
3.岗位实习全套材料(实习协议、实习过程材料、实习总结、企业及学院考核鉴定表)
4.毕业综合实践(设计/论文)全套纸质+电子归档材料、答辩记录及成绩表
5.学生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单》(各部门审核盖章齐全)
八、工作纪律与要求
1.全体审核工作严格遵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学校各项管理规定执行,坚持“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严把审核关口,确保审核工作公平、规范、有序。
2.所有学生须严格遵照时间节点,5月底前务必完成岗位实习并提交完整材料,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自查整改、材料上交、手续办理,逾期未整改、未提交材料、手续未办结的,一律按结业或暂缓毕业处理。
3.审核过程严禁弄虚作假、瞒报漏报,一经查实,取消学生毕业资格,并按学校违纪管理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审核、材料报送工作,全力保障2023级毕业生毕业工作顺利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