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3-04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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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人才培养要求,规范 2023 级学生岗位实习管理,保障实习质量,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时间:2025年12月1日正式启动,2026年5月31日结束,时长6个月,各专业按人才培养方案积极探索实习,确保实效。   二、严格依规执行:需严格遵照学校《学生岗位实习管理办法》《实习单位遴选管理办法》《实习指导教师工作规范》《学生岗位实习成绩考核办法》《岗位实习应急预案》等系 列文件,实习岗位须与专业对口,严禁安排高风险及娱乐场所实习,杜绝中介参与。   三、细化实习方案:各教学单位须制定专业实习方案(参照模板),明确目标、任务及考核标准,11月25日前将各专业方案、实习单位考察报告及《学生岗位实习登记表》报教务处备案,并上传实习管理平台;自主选择实习单位的须填写自主岗位实习申请表(统一表格模版)。所有学生须提交校企生三方协议(统一发纸质),经审批后方可实习。   四、强化指导管理:实行双导师制,使用超星实习管理平台,校内辅导员每日跟进学生情况(每日签到、日报...
  • 03-04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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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为有序推进 2025-2026 学年第二学期教学筹备工作,确保教学任务精准落地、教学秩序平稳运行,现将本学期教学任务分配落实安排通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11 月底前,各单位教学秘书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成本单位下学期教学任务(含集中实践环节)分解,按统一的模板,形成任务分解稿。   二、12 月 15 日前,各教学单位完成下学期教学任务初步方案制定 ,同步梳理集中实践环节安排,明确实践项目、实训时长、场地需 求及负责人,方案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报送教务处。   1. 为保质量,减压力,每个老师同时上课门数最多 2 门(不含集中实践课),周课时最多 24(折算前)。   2. 学院(部)负责人总体负责,各专业负责人(教研组长)先提出 初步意见。学院(部)平衡调整安排本单位教师(含本部门辅导员 )的任务。提出对本单位以外人员的拟使用意见。   三、12 月 20 日前,教务处统筹开展全校教学任务平衡工作,结合师资配置、实训资源等情况优化任务分配,及时反馈调整意见至各教学单位。   ...
  • 03-04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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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教学单位、全体师生:   为保障期末考试公平公正有序开展,强化教学质量监控与诚信教育,依据《沧州航空职业学院考试规范》,现将 2025-2026(1)学期期末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 年 1 月 12 日至 14 日(具体场次以教务处统一发布的考试安排为准)。   二、核心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专项工作   1. 组织班级诚信考试主题班会,重点强调:学生需从前门开始按学号“一条龙”顺序就座,不得擅自调换;手机等通讯工具须关闭并集中存放,严禁带入座位;明确违纪作弊 处理标准,强化诚信应考意识。   2. 召开考试工作专题教研会,组织监考教师全员参会,重点培训监控规则要点、试卷收发流程等核心内容,确保监考规范履职。 (二)学生诚信应考规范   1. 凭学生证入场,证件放置桌左上角备查,未带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2. 提前 10 分钟入场,按学号顺序就座;开考 30 分钟后不得入场(按旷考处理),开考 60 分钟后经允许方可交卷。   3. 严禁携带书籍、资料等违禁物品,独立完成答卷...
  • 03-04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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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教学单位、2023级全体师生:   为切实保障2023级学生岗位实习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 ,规范实习管理流程,压实各方责任,确保实习工作安全有 序开展,结合我校实习工作推进实际,现就有关安全事项重 申并提醒如下:   一、推进妥善签订三方协议   1. 三方协议签订工作已于12月初部署,各辅导员须立即开展协议审核整理工作,确保2023级全体实习生岗位实习三 方协议全覆盖、无遗漏。   2. 协议内容须明确实习岗位、实习期限、安全责任划分、劳动保护、食宿安排等关键条款,经二级学院审核、报教 务处备案后方为有效,未经签订协议的学生严禁上岗实习。   二、规范开展外省实习备案统计工作   1. 各教学单位以Excel表格形式建立跨省实习学生专项台账,台账须包含班级、姓名、实习省份、实习单位名称、实 习单位详细地址、单位联系电话等核心信息,确保数据真实 、准确、完整。   2. 跨省实习备案统计工作须于2026年1月10日前完成,台账经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送至教务处备案;辅导 员老师通过实习平台跟踪管理,实时掌握学生...
  • 03-04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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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教学院(部):   为规范考试管理,保障考核质量,依据《沧州航空职业学院考试规范》要求,现就本学期课程试题命题工作安排如 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命题时间    12 月 8 日启动命题,12 月 15 日完成全部命题及审核工作,各教学单位统一收齐材料后按程序提交教务处教学科。   二、命题要求   (一)命题组织。由各院(部)主任统筹组织,指定课程主讲教师或教学经验丰富教师具体命题,同头课程须统一试卷 。   (二)内容规范。紧扣课程教学标准,覆盖核心知识点与能 力目标,难度、区分度合理,避免重复往年试题及照搬教材原题,单套试卷重复试题占比不超30%;题型多样化,实践 类考试需明确操作任务及评分标准,试题份量适配考试时长 ,确保考核成绩基本符合正态分布。   (三)试卷制备。命题完成后按规定模版编制A、B两套试卷 (难度、知识点覆盖度一致,可互为备用),同步制定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四)考核方式。可采用笔试(开卷、闭卷)、口试、论文 、技能操作、答辩等方式,可独立或组合使用;...
  • 03-04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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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开学在即,请各教学单位全面排查教学准备情况,规范教学秩序,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平稳、高效启动,从源头保障教学质量与人才培养目标的落地。请各单位做好如下工作:   1.备课准备核查:8 月 30 日前,各教学单位检查各课程教学教学标准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匹配度,教师授课计划、前 8 周教案的完整性(含教学目标、重难点、方法设计 等要素)   2.8 月30日前,教务处协同各教学单位核实教材及配套资料(含实训指导书、在线资源)的到位情况,重点查验实践课程的设备调试记录、安全预案及耗材储备 。   3. 教学秩序排查:第一周,各教学单位检查教师到岗、学生出勤及注册报到情况,排查教室多媒体设备、实训场地的运行故障;核对课程表执行情况,确认外聘教师及企业兼 职教师的授课安排与合同约定一致性 ;核查上学期试卷归档、成绩录入及补考准备情况。   4. 保障条件检查:8 月 28 日前教务处协同各教学单位查看教学场地设施、卫生、安全标识设置情况,确认教学管理制度(如考勤、调课、教室日志)在新学期的执行...
  • 03-04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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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教学单位、全体任课教师:   为规范期末教学管理,完善教学档案归档,确保教学质量闭环管控,现将本学期期末教学材料提交相关要求通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通用教学材料提交(任课教师)   1.授课计划、教案及课件:2026 年 1 月 10 日前提交至各教学单位秘书;教秘按“授课计划、教学设计、课件”分类打包,1 月 17 日前报送教学科滕俊鹏老师。   2.课程成绩单:电子版(Excel 格式)及纸质版(教师、系/教研室主任签字+教学单位盖 章)提交至滕俊鹏老师,同步录入正方教务系统。  (1)过程考核数据需齐全:考试课至少含 2 次测验、考勤、作业、讨论等;考查课至少含 3 次测验及上述过程记录,避免大面积不及格。  (2)录入时间:考查课、集中实践课 1 月 3 日起(仅录总评成绩);考试 课 1 月 12 日起。   3. 课程质量分析报告:所有课程(含集中实践课)需按行政班提交纸质版+电子版,1 月 26 日前经教学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纸质版留存本单位,教秘打包电子版报送滕俊鹏老师。   二、试卷相关材料...
  • 03-04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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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教学单位、全体教师:   为确保 2025-2026(2)学期教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教学各环节管理,提升教学质量 与育人实效,结合学院人才培养工作实际,现将本学期教学任务相关安排通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任务书与教学历   各课程教学任务书是按照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教学周数录入,包括理论课程、理实一体化课程及集中实践环节等教学任务。本学期教学历设定的总周数较人才培养方案中学期总周数增加 2 周,全体教师需依据教学历安排,提前做好全学期教学规划,认真开展备课工作,确保教学内容连贯完整、教学进度科学合理。   二、授课计划制定要求   1.授课计划须采用学校统一新模版编制,所有课程(含集中实践环节方案)授课计划须在开学前两周内提交至所在 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处,由教学单位统一归档备案。   2.整学期开设的课程,其教学周数按教学历实际周数执行(较任务书中周数多 2 周),授课计划需完整覆盖教学历全周期,其中最后两周(18-19)以复习、测验、答疑等弹性形式安排,不要安排核心教学...
  • 03-04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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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教学单位、全体任课教师:   为规范期末教学管理,闭环管控教学质量,确保本学期教学工作有序收尾,现将期末教学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校任课教师(专任、兼课、外聘)及各教学单位教学管理工作。   二、检查内容   1. 课程质量评价:含课堂教学质量(学生、督导组、同行评价)、教学环节(工作态度、文档质量、教学业绩)评 价及总分核算、教学事故减分落实。   2. 教学材料提交:任课教师提交通用材料(授课计划、教学设计、课件等)、试卷相关材料;集中实践课指导教师提交专项材料;任课教师完成期末教学在线报表填写。   三、关键时间节点   1. 1月10日前:任课教师交授课计划、教学设计及课件至教学单位教秘。   2. 1月3日起:任课教师分批录入成绩(考查课、集中实践课先行,考试课1月12日起)。   3. 1月14日前:集中实践课指导教师提交学生实践材料及登记表至教秘。   4. 1月17日前:教秘打包报送授课计划等材料至教学科滕俊鹏老师。   5. 1月20日前:各教学单位提交教师课程...
  • 03-2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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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3日下午,我校在崇德楼B204举行教学能力与质量保障分析研讨会,教务处处长郑春禄、教学督导组组长宋庆功、航空工程学院院长张旗、航空管理学院院长章连标、化工食药学院院长张少峰、智能制造学院院长李志刚出席会议,全体在校教师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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